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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53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11日
  • 文  号:市中司字[2021]11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11日
  • 标  题:区司法局局长曹士强解读:市中司字[2021]11号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市中区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区司法局局长曹士强解读:市中司字[2021]11号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市中区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落实落地,按照《枣庄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枣司发【2021】19号),区司法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对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形成了《市中区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就《清单》的制定,区政务公开网专门采访了区司法局局长曹士强。

问:曹局长,《市中区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曹士强: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化解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2018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为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奠定了基础。2020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措施》,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梳理公布本级行政裁决事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行使依据、实施主体等,并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前期,枣庄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枣司发【2021】19号据此,我们组织区直有关部门行政机关梳理形成了本《清单》。

问:请介绍一下《清单遵循原则及过程

曹士强:在清单梳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依规、充分酝酿、严格审核的原则,逐项逐个要素把关审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行政裁决工作方向;广泛收集区市行政裁决工作相关资料(二)全面组织梳理。成立起草小组,对照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对照司法部两批《清单》,对照前期梳理排查情况,逐项研究论证,形成《清单》初稿,经反复修改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三)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向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直部门征求意见,对意见进行了充分的采纳吸收,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

问:《清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曹士强:《清单》共涉及7大领域15项行政裁决事项。其中,财政部门1项,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1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项,行政审批部门1项,水行政主管部门4项,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1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项。《清单》同时对指导(实施)部门、事项名称、法律法规设定依据、规章等程序性规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等进行了规范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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