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6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10日
- 文 号:市中政办字〔2021〕1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10日
- 标 题:解读:市中政办字〔2021〕1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市中政办字〔2021〕1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为保障我区人防工程依法依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简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一网通办”程序,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我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和规模。
二、出台依据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32号)、《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放管服发〔2020〕1号),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枣人防〔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共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审批标准、图纸审查、竣工备案、事后监管等六项。规定了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机构;明确了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提出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一些其他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事后监管事项和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