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0-00327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20日
- 标 题:区教体局负责人解读市中政发〔2020〕23号《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区教体局负责人解读市中政发〔2020〕23号《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8 号)和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和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的要求,综合考虑城区初中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生源状况和城区初中学校多年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8 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0〕17号)
三、出台过程
在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的意见,经过局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出台目的
综合考虑我区城区初中教育资源分布实际,严格招生条件,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 招生,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主要内容
1.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实行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和镇街初中对口直升的入学办法,确保符合入学政策 的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鉴于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2. 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城区各学校历史招生的有效范围、容量及城区适龄人口分布等因素统筹考虑划定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依规办事的原则。在实际招生工作中,以“户籍房产 在城区内且实际居住”为入学基本条件,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