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0-00084
- 主题分类:市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29日
- 标 题:2020年度市中区文旅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市中区齐村镇翰林府进行保护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市中区文旅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市中区齐村镇翰林府进行保护的建议》
尊敬的王恒连代表,丁永延代表,邓淇代表,王宜友代表,武兴生代表,褚福彬代表,于春梅代表,贾玉霞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市中区齐村镇翰林府进行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注和参与,现将提案中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出的对崔翰林府现状进行认定,尽快对其进行保护和修复的建议,我们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摸底调查,收集资料,对崔家翰林府进行全面了解。
2009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过程中,普查员对翰林府进行了现场查看,通过现场多方资料收集,初步判断为清代古建筑,属崔氏私人宅院。现为西圩子村村委会使用,所有权为集体。因战争动乱、文革期间“破四旧”、长期日晒雨淋侵蚀等诸多因素,造成大部分建筑已损毁,仅存一口老井、大门门梁及西部残存几间房屋,瓦片、青砖大部分已脱落,房顶多处漏洞,内部木质结构枯朽破损严重。后请市文物专家来现场考察,专家结论为由于损毁破坏严重,原貌基本无存,已无法构成为古建筑,不具备定级标准。
2020年5月28日,我们请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专家一行,赴翰林府现场进行考察,专家们认为翰林府原建筑大部分已损毁无存,仅存的房屋多数已被改建,现多数房屋已为村民私人居住,不需改变现状。
下一步,我们对接齐村镇政府文旅办,通知西圩子村村委会,保护好翰林府现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文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