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9-01720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30日
- 标 题:2019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0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升级,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0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升级,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建议)
(2019)字第2号
卢春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升级,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市中区共有规模住宅小区423个,建筑总面积1540.37万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62家。物业管理不仅事关城市管理,更是民生问题,事关形象、事关民心。对此,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基础差、基层管理缺失的现状,出台了《市中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市中区建立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实施方案》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区直部门、镇街、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任务,推动建立以“属地化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社区物业属地化管理体制。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发挥行业管理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谋划物业管理的办法措施,具体指导各镇街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街道(有关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各城市社区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目前,我区各街道都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落实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 二是建立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鼓励社区干部到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对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网格管理员作为“四位一体”和相关单位参加的“4+X”联席会议;对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指导组建由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社区热心公益的党员参与的议事小组,协商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报镇街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由区物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后,牵头组织召开区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行为监管。加强物业日常监督管理,先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20余次,对90个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限期整改;联合物价、市场监管部门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了10余次检查,纠正了13项不合规的服务事项;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和质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职3个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15家服务不到位、内部管理乱、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降级处罚;组织各镇街物业办对61个居民小区进行了4次考核,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以镇街为主,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为辅采取月巡查、双月通报、半年考评的形式进行考核,强化镇街在日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设立了物业投诉电话3369361服务热线,建立了全区物业管理地图,有效解决了物业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业主反映的问题,并把投诉处置作为对物业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是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在居区小区建立物业宣传展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常识、物业属地化管理办法、旧小区整治、规范行业管理做法等内容。印发物业管理知识问答20000余份,引导业主、物业企业树立维权意识、消费意识、交易意识和服务意识。广泛开展走访服务居民家庭活动,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诉求和对改进物业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对管理项目中经常性投诉、上访和反映物业服务问题的业主,主动登门拜访,了解具体诉求,及时解答处理,构建和谐互动的物业服务关系。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