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9-01355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07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7月29日
- 标 题:2019年度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枣庄街综合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枣庄街综合管理的建议)
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51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
孙东升、李晶、武福勤、沙光谦、马新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枣庄街综合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建小区和商业街区增多,马路市场逐渐形成。道路两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愈加严重,不仅造成了交通堵塞、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城区卫生环境。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光明路街道对枣庄街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清理,通过取缔、规范、压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印制发放《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把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做法,通过宣传纸的形式告知枣庄街沿线经营业主。同时,出动宣传车,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在路口摆放音响,巡回播放集中整治相关录音,做到有字有声,增强广大商户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形成城市美化的合力。
二、部门联动,进行集中清理
对枣庄街路段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整治方案,街道联合城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实行全天不间断巡查制度,集中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彻底治理:有门面房的,责令其自行将物品搬至店内经营;无门面房的流动商贩,限定经营时段,到点立刻撤离;对违章搭建的棚厦、四角棚、遮阳伞、门头广告牌、路沿石斜坡等,责令自行拆除;规范两侧店面形象;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种垃圾、废弃物自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对不自觉配合的,由街道执法队依法强制执行。
三、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集中整治成效,街道与各部门、各村(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分解细化,明确职责;各村(居)也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执法队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定人定岗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枣庄街街容街貌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光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