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8-0262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 标 题:2018年度市中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缓解市中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市中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缓解市中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市中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特别是收到《关于缓解市中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提案后,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配合做好城区交通拥堵的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等文件精神,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尊重斑马线 呵护生命线”、“安全教育月”、主题团队会、社会实践等契机,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课、开展黑板报、手抄报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一是不要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不乘用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车辆。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表示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警、交通和教育部门举报,尽量不专车接送学生。二是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即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文明停车:不随意占道摆放。高度重视安全骑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许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许骑电动车。区教育局还进一步强化职责,局长与各校园长、各校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也分别与家长、学生逐级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明确了责任。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按照《2018年全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意见》(枣交安发〔2018〕3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中区实际情况,争取公安、交警部门支持。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幼儿园),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对地处复杂路口、路段,交通秩序较乱的学校,安排警力进行整治,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及时查处校门前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鸣号等违法行为,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乱设摊、乱堆物等行为进行综合执法,确保师生上学放学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针对学校周边路网情况,合理施划机动车临时停靠位,方便学校接送车辆的停靠。
三是加强上放学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形式,让家长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协助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与学校(幼儿园)共同做好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市中区具体情况和学校具体课时安排及进度,实行错时上放学制度,区驻地学校实行错时上放学制,缓解校门口部分交通拥堵压力,尤其是改善校门口的拥堵问题。同时,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工作,促使学生接送车辆畅通出入校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加强应急演练,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的学校,积极开展防交通事故的演练,演练中有专业指导、有演练预案、有过程检查、有事后总结、有信息反馈,切实提高交通事故防范风险的实际操作能力。
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作,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对影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环境整治,进一步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门前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市中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