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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18-01823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8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19日
  • 标  题: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6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农村闲置房屋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6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农村闲置房屋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

刘翔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房屋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房闲置问题日益严重。农村住房大量宅基长期闲置,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严重干扰了新农村建设进程。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对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鲁建村字〔20169)文件,市规划局出台了《枣庄市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乡村规划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枣庄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规划(2016-2030年)》,已获市政府批复。并组织开展了全市村庄规划建设调研活动,结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枣庄市2016-2020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目前,市中区各镇街已有22个村庄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全面指导各村庄规划建设。下步,我区将根据村庄编制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本着保留中心村,合理迁并弱小村,以规划为指导,整合“空心村”,以中心村带动其他村。同时,调整村庄布局结构,对规划保留的旧村庄进行整治,实施迁村并点,控制零星住房建设,集中安排村庄建设,减少农宅占地面积,节约土地资源,逐步消除“空心村”。

是调查空心村现状,制定合理方案。治理的前提是全面掌握空心村的基本情况。目前,市中区政府正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摸清空心村的基础数据,为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房屋已倒塌、荒芜长草的宅基地对照相关法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证,检查建新拆旧的落实情况,并对宅基地进行评估。同时,鼓励村民将多余的宅基地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村内转让,或是有偿交还给村集体,用于安排宅基地或建设公共设施。对整理复垦入库为耕地指标的宅基地给予3万元/亩的补偿。下步,区建设部门将按照村庄规划蓝图,编制“空心村”整治方案,做好拆迁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三是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区国土部门严格坚持一户一宅的审批管理制度,对已经买卖的宅基地使用者不再新批宅基地。同时,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审批用地的原则把握政策,严格管理。对今后新批宅基地的建房户,必须与宅基地管理办法衔接,建新房的同时必须承诺拆除旧房,原宅基地收回集体所有,对宅基地实行“多占必罚,多宅必退”的原则。通过确权登记发放使用权证等措施,使原有旧宅基地交回村委会进行复垦整理。农民分散建房用地加快合理利用进程,既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也要定期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的动态管理。

四是广泛宣传,形成共识。整治“空心村”,是群众自己的事。群众的事,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而非私有、祖传财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应符合村镇规划,使农民知法守法,改变“祖宗的家产不能舍”的旧观念。同时,加大对“空心村”整治效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图片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使整治“空心村”工作成为一种共识,让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空心村”整治工作。

201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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