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8-01714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8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04日
- 标 题: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
张敬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抓点、带线、促面”和“创特色、呈亮点、出成果”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和有机肥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促进了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落实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农村环境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农村环保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泛。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坚决制止在农村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加大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定人定责定时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同时,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共享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大力开展“百日攻坚”、“零点治污”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及暗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290万元,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等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治理农村饮用水井146个,并设立了界标警示牌;非规模化养殖户206户,我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市级复核。加大饮用水源地和土壤污染防治,搬迁拆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住户50户,取缔畜禽养殖户108家,建设防护网2000余米,安装视频监控设施4套,设立各类标识、警示牌45个。同时出台了《市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布点83处。在攻坚治理大气污染方面,排查建成区外燃煤锅炉127台、“散乱污”企业221家,现正在按照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动落实集中整治措施。全区每个镇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各镇驻地道路及公共场所按照清扫保洁面积9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工,村(社区)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工,每10-15户配备一个垃圾桶或每100户配备一个垃圾方箱的标准,建立运行了“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解决了垃圾二次污染问题。
三是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按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要求,引导达到规模要求的养殖场进行申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规模化养殖场61家,累计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6家,其中省级4家,枣庄市级2家。为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成立了专业技术指导组,对各镇街禽畜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厂一策”技术指导与服务。大力推广“14421”粪污治理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了畜禽粪污利用率,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华牧有机肥加工处理项目基本完成,通过与养殖场户签订粪污回收合同的方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预计年生产有机肥10万吨。到2017年年底,全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4%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实现无污染物外排。实施秸秆“五化”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利用总量不断扩大,利用途径不断拓宽,2017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量为33.8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5%。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