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8-01307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14日
- 标 题: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3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治理“空壳村”现象,助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3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治理“空壳村”现象,助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
韩荣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治理“空壳村”现象,助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 “内空外延”的农村建房状况,逐渐形成了“空心村”,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同时也有悖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因此,研究和治理“空心村”成为了当前一项重要工作。
1、结合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调查空心村现状。治理的前提是全面掌握空心村的基本情况,建议由区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为主体,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摸清空心村的基础数据,为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实行有偿退出机制。鼓励村民将多余的宅基地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村内转让,或是有偿交还给村集体,用于安排宅基地或建设公共设施;鼓励村民参与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由各镇街统一组织整理,按照整理后的入库耕地指标数量给予3万元/亩的补偿。
3、严格宅基地审批预防空心村扩张。国土部门坚持一户一宅的审批管理制度,对已经买卖的宅基地使用者不再新批宅基地。同时,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审批用地的原则。
同时,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国土部门正在试点编制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次规划将充分考虑试点村土地利用状况,乡村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新增用地需求以及挖潜潜力等因素,探索解决“空心村”的思路和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设美丽乡村。
枣庄市国土资源市中分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