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8-00063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1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 标 题:2017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行老旧小区物业自管,巩固治理改造成果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7年度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行老旧小区物业自管,巩固治理改造成果的提案》
金世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老旧小区物业自管,巩固治理改造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居住幸福感的重要抓手。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的原则,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城市发展的利益。
一是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中区共有老旧小区(2000年前建成)117个,建筑面积246.6万平方米,涉及群众30556户。这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缺失,普遍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相关公共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对此,市中区委、区政府站在以民为本的高度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计划在5年内对老旧小区实施改造。2016年,投资5260万元完成了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今年,计划投资1.65亿元改造50个老旧小区,总面积127万平方米,涉及群众15063户。改造工程于4月初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32个老旧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累计拆除破损花砖、路牙石17860㎡,拆除破损路面18900㎡,清理化粪池1620个,清淤下水管道17200米、清运垃圾2060车,更换破损水泥预制下水管、水泥盖板11600米,混凝土路面施工7960平方,敷设沥青路面8000余平方,补植绿化7600平方米,共新建停车位2560个。经过改造,小区基本功能、环境面貌得到了大幅提升。
二是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物业政策。今年以来,为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巩固治理改造成果,市中区委、区政府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枣庄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制定了《关于加强整治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整治完成后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由辖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保洁、保安、保修、护绿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准物业服务。
三是全力构建切实可行的管理体制。针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基础差、基层管理缺失的现状,市中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于2014年9月出台了《市中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区政府办公室配套出台了《市中区建立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实施方案》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区直部门、镇街、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任务,特别是镇街、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组织、指导、监督作用,推动建立以“属地化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社区物业属地化管理体制。目前,各街道、齐村镇、永安镇都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