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29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标 题:关于解除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解除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稽核意见书》(市中医保稽意字〔2025〕第30号)核查结果,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店内视频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虚假上传、串换上传药械追溯码3项违规事实。依据《枣庄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文本(2025年)》第五十九条第八项规定,决定解除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1 |
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 |
枣庄市市中区印染小区刘岭路北 |
P370402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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