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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5-0229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标  题:关于解除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解除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稽核意见书》(市中医保稽意字〔2025〕第30号)核查结果,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店内视频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虚假上传、串换上传药械追溯码3项违规事实。依据《枣庄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文本(2025年)》第五十九条第八项规定,决定解除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国码

1

枣庄市市中区康元大药房

枣庄市市中区印染小区刘岭路北

P3704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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