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331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 标 题:市中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2月6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2月6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 注 |
1 | 市中医保处字〔2023〕8号 |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过度诊疗; 3、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24427.75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26870.53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2 | 市中医保处字〔2023〕9号 | 枣庄仁和医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中药超医保支付范围; 2、药品超限制性时间报销(药品超14天); 3、药品超限制性条件支付; 4、耗材超医保支付范围; 5、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 6、床位费超时间收费。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二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85%、居民报销比例75%,处2021年5月1日以后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47824.78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0月26日 | |
3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0号 | 枣庄龙中皮肤病医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药品超限制性条件支付; 2、超标准收费。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71358.34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78494.17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0月26日 | |
4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1号 |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11513.41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12664.75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5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2号 |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卫生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过度诊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45090.54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49599.59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6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3号 | 枣庄友谊医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过度诊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2351.7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2586.87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7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4号 | 枣庄骨伤医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3、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问题。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3872.7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4259.97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8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5号 | 枣庄东湖护理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3、过度检查。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28993.5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31892.85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9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6号 | 枣庄市中甘泉护理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一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90%、居民报销比例90%,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7318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8049.8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10 | 市中医保处字〔2023〕17号 | 枣庄康复医院 |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 1、超标准收费;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 根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追回的通知》,按照二级医院职工报销比例85%、居民报销比例75%,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险基金7898.05元,处2022年医保基金损失1.1倍数额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8687.86元。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医保协议的处理。 | 区医保局 | 2023年1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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