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25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标 题: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 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区医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大力普及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同频共振、共同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区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研讨、理论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保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本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明确一名干部成员具体靠上抓落实,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做好工作提供保障。把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度市中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措施,梳理归纳日常工作必备的《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汇编成册,推动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坚持内外并重,营造法治氛围。工作中注重发挥医保部门普及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责作用,坚持系统内学法普法与社会学法普法共同推进。 结合“百名科长大家评”活动,制定本单位干部上讲台和“三问、三提、三比”活动,学法律、学政策、学业务、强本领,不断增强了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全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外部采取邀请企业集中宣讲、深入企业逐一宣传;利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医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深入全区各镇街、两定医药机构进行“点对点”的医保法律政策培训解读,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众对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围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依法规范决策,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例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要事项,会议专人记录,并及时把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认真清理规范医保领域各类证件证明及申请材料,在转诊备案、慢性病申报、联网结算报销、医保扶贫等,取消一批证件证明材料。全面推进政务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重大决策主动征求意见,在区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做好答辩、出庭等工作。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汇报,联合分析研讨案情,行政复议案维持率和行政诉讼案胜诉率均为100%,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普法工作还有待深化。主要是宣传手段单一。目前,学习法律条文几乎是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利用大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或具体化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上级关于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注重提高全局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守法律、重程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针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研判分析,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召开疑难案件会商研判,对案件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维持率。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做到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力争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问题的出现。
(三)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全局人员切实加强对医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把握标准和条件,真正理解法律条款的立法内涵,熟练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突出围绕医保领域的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