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596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发布机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 标 题:【典型案例】2025年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 效力状态:有效
【典型案例】2025年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九大行动”和“四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案。
2025年8月18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1.蒸馏区14米平台T0103处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2.动火安全作业票证(2025年4月2日循环水池东侧电焊作业,编号2025040201),关联票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证(编号2025040202),存在问题:(1)未设立监护人;(2)临时用电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1.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2.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合并处罚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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