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4-01885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发布机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 标 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024年3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024年3期
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稳步开展,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成效,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现将2024年度第三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2024年4月25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第四督导检查组督导永安镇执法人员对山东某某石英石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镇街交叉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对有限空间(不饱和树脂桶清理间地坑)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确定了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事实。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17号第1档,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8000),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殷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8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西王庄镇应急办工作人员,聘请专家,在税郭镇应急办工作人员陪同下,到枣庄某针纺有限公司检查。检查时发现:织布车间西侧空气压缩机联轴器处缺少安全防护。执法人员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确定该企业的违法行为。
该企业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二十四号第一档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罚款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