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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389
  • 主题分类:执行依据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标  题:关于印发《市中区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市中区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中区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市中区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市中区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抓好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区委书记工作清单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向区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调研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支持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

)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一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二、区委副书记、区长工作清单

(一)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制定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四)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

)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加强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活动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区委副书记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工作清单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组织民兵力量,协调驻区部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针对性训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和区委的安排,协助地方做好安全生产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处理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教育培训制度,用好驻点监督、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从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等方面全面倒查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把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责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巡察范围。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纳入镇(街)党委(党工委)宣传工作要点,安排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督促各镇街和各部门单位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市中建设工作体系,作为平安市中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政法系统主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安全治理。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协助区委书记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向区委全委会报告工作内容,安排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区委重要工作通报内容。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纳入培训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全面承接省、市考核体系,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区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完善指标标准。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区政府副区长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委、省政府八抓20创新措施等制度措施,细化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范。

(四)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教育培训制度,用好驻点监督、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

)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协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工作清单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制定区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协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处理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区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主持召开区安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区安委会主任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按照《市中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约谈各镇街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教育培训制度,用好驻点监督、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范。

六)每半年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

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统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从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等方面全面倒查责任。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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