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350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与应对情况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标  题:2024年灾害事故预警(一)大雾橙色预警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灾害事故预警(一)大雾橙色预警

一、预警信息

枣庄市气象台2024年01月03日05时30分将大雾黄色预警升级为大雾橙色预警:目前,我市薛城区、台儿庄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局地不足50米的强浓雾天气。预计今天上午,我市所辖其他区(市)也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局地不足50米的强浓雾天气。请注意防范!

二、应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大雾等恶劣天气的认识。大雾天气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大程度地减轻雾害影响,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气象、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应急、海事、铁路等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气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大雾天气预警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切实增强应对大雾引发突发事件的能力。宣传部门应组织媒体集中开展预警宣传,使社会公众及时获知有关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

三是切实加强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应对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大雾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大雾天气防控机制,完善和实施科学的大雾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大雾天气预报信息和雾情发生的时段、路段和范围,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

四是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大雾天气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