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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368
  • 主题分类:执法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10日
  • 标  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期)
  • 效力状态:有效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期)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现将第四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枣庄某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6日,省应急厅异地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联合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枣庄某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的盐酸储罐区3处钢直梯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2009)第5.7.1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确定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

企业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基准,对该企业给予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枣庄某纺织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隐患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8日,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枣庄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北侧印花车间南侧风干机未辨识有限空间、张贴安全告知卡,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当日,西王庄镇应急办现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北侧印花车间暂时停产整顿。2023年10月20日,西王庄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将本案移交至市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0月20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立案。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317号第1档,对该企业作出处捌仟元(¥8000)罚款、对该企业负责人余某安作出处贰仟元(¥2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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