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481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市中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4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6月4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1 | 枣市中卫医罚【2025】001号 | 枣庄市花之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 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2025/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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