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艾梅乙”)的重要战略行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要“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疾病”,我国积极履行“消除儿童感染艾滋病”的国际承诺,将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国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同时免费为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
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到3.3%,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明显降低,有效减少了疾病代际传递。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一2030年)》,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倡议,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到 2025年,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答:“艾梅乙”是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种疾病的简称。艾滋病是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免疫缺陷性疾病。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乙肝是乙型肝炎病毒所致的病毒性肝炎,具有传染性。
答:母婴传播是儿童感染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未经综合有效的干预,“艾梅乙”母婴传播风险高达30%以上。
3.感染“艾梅乙”的孕妇能生出健康宝宝吗?
答:能。孕妇要在孕13周前完成相关检测和咨询,如果在孕前进行规范的诊治或孕早期及时实施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母婴传播的阻断率可达99%。
答:如果确定感染了艾滋病,孕妇需进行规范的孕产期保健,动员其配偶进行相关检测,还需在医生指导下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分娩过程安全助产;宝宝出生后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给予规范治疗和喂养指导,如此便可有效预防艾滋病的母婴传播。
答:一旦发现感染梅毒,尽早接受规范的青霉素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和疗效评价;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时即予检测和预防性治疗,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至18月龄。
答:对符合治疗条件的孕产妇进行抗病毒治疗。对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宝宝,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首剂乙肝疫苗。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儿童在第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评估免疫效果,建议于7~12月龄完成。
答:开展产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提供“艾梅乙”的相关咨询和随访服务。
8.另外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只要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随访,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艾梅乙”母婴传播。
(1)孕前确诊感染的女性,评估病情后备孕;
(2)孕早期(孕13周前)尽早到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并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
(3)倡导配偶同时检测;
(4)孕期确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接受治疗,规范疾病监测;
(5)临产时艾滋病筛查阳性的孕妇,尽快明确感染状态,接受预防性抗病毒治疗;
(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分娩婴儿48小时、6周和3月龄接受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两次检测阳性即确诊感染。早期诊断阴性,于12月龄接受HIV抗体筛查,筛查阴性排除艾滋病感染;筛查阳性,随访至18月龄,再次检测。
(7)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婴儿尽早接受先天性梅毒筛查;
(8)乙肝感染孕产妇分娩婴儿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系统接种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最后剂次接种后1至2个月进行乙肝免疫效果评估;
(9)所有感染孕产妇需做好产后保健;
(10)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在医生指导下接受必要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