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3-00214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政府开放日】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 活动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政府开放日】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 活动方案
按照市级、区级统一部署,区妇保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托“政府开放月”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征求群众对政府部门政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充分了解、认可、参与政务工作,加快推进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活动主体
区妇保院负责分管领域“政府开放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开放对象
在市中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主要包括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市民代表、基层群众、学生等。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活动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政策解读。开设政策咨询点、政策宣讲点,为市民群众和企业“面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
(二)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科室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
在“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有关科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公众代表的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作好专项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五、活动安排
本次“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3日—7月31日)。区妇保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全面做好“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开展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区妇保院要按照本单位活动方案要求,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月”各项活动。活动开展后2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形成文字汇报,上报至局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9月5日)。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政民互动、群众参与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于 9月5日前将本次“政府开放月”活动的总结资料、新闻报道链接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是切实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增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区妇保院要高度重视,科学拟定本科室活动主题,周密做好实施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等内容,扎实开展好本次“政府开放月”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鼓励各有关医疗机构通过云直播、 VR 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做好宣传总结。宣传科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报道,认真总结“政府开放月”系列的新方法、新成效、新经验,促进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本次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评。
区卫健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活动内容
主办科室 |
活动主题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活动对象 |
参加人数 |
报名电话 |
区妇保院孕产保健部 |
座谈交流 |
2023.08.01 |
区妇保院五楼会议室 |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
基层群众 |
20 |
3127730 |
区妇保院医务部 |
政策咨询点 |
2023.08.16 |
齐村镇建国村 |
国家免费妇幼健康项目 |
基层群众 |
30 |
无需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