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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175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标  题:市中区2023年度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2023年度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以治理粉、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整治内容

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丙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类、实行双随机监管机制。未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2019年以来有新发确诊职业病例的,行业风险类别为严重的四类工业企业纳入专项治理。重点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查体、新改扩等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达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4 1 日-430  日)。区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做好宣传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监督检查阶段(5-9 月)。集中开展一轮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按照专项整治目标要求,逐企逐项检查整治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完善、不运行,不为接触危害劳动者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不落实定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 违法行为,对于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更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三)总结上报阶段(10 月)。要扎实做好专项检查的扫尾查验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提炼专项检查的典型做法,为其他行业的监管提供有益的 借鉴。于 10    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送区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要督促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依法参加职业卫生培训,落实劳动者培训、职业病 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源头治理、职业健康检查等企业主体责任。

2、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要把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分类分级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严肃查处。

3、登录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时填报被监督单位经常性监督和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并更新被监督单位个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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