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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170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标  题:2023年市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市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特点,巩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规范监督模式,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4月)。相关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检查方案全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5月-10月)。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导落实整改。

(三)总结(11月)。及时总结监督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将其作为本辖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是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将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并以此为契机,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等法定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障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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