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234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 标  题: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检查计划及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检查计划及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按照《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开展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验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可操作性。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模式,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4月底前)

1.准确摸清底数。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镇街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学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的方法、途径与时间,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督的内容和工作重点。

4.全面组织申报。根据各镇、街道提供的辖区内用人单位名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确保在系统内全面完成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申报内容涉及化工、金属冶炼、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汽车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电气机械、医药制造、酒的制造、铁矿开采、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建筑材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各种经济类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0月)

1.用人单位分类。通过公告、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进行自查,向区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提交《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区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危单位)、乙类(中危单位)、丙类(低危单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

2.用人单位分级。用人单位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评估,将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对企业自身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的情况进行自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0、Ⅰ、Ⅱ、Ⅲ、Ⅳ级),0级风险级别最低,Ⅳ级风险级别最高。各级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3.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化工、金属冶炼、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汽车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电气机械、医药制造、酒的制造、铁矿开采、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建筑材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用以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

4.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的作用,全面引领行业内、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加强监督。(1)对纳入分类的用人单位,采取基础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与诚信管理等措施,进行监督执法。基础监督中,通过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约谈机制,对不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实现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甲类用人单位抽查率100%、乙类抽查率高于丙类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2)对用人单位自评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用人单位建立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年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月)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要求编制工作报告,组织对本辖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迎接上级组织的总结评估。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各级、各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粉刷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的重要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各类职业病防治措施,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发现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坚持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推送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并纳入诚信管理。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