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0-00333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标 题:2020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烨、徐卫、孙琴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关键,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整改落实好您的建议,必将对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上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第31号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收到您提出的《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之后,区卫健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学习理解您的建议,结合目前的工作形势,区卫健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不需在院的、以康复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目前在我省的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立医院、荣成市中医院、乳山市中医院、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登区宋村中心卫生院、文登区大水泊卫生院等7家医院开展了“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据了解此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省钱、省时!
市中区卫健系统直辖2所区医疗公立机构(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五所镇卫生院、三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2所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延伸举办),按照建议内容符合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条件的医疗机构有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孟庄镇卫生院、永安镇卫生院、税郭镇卫生院、齐村镇卫生院、西王庄镇卫生院、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医疗机构,针对这8家医疗机构我们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与区医保局积极协调,科学研判,确定中医诊疗项目范围,使我区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试点结算工作早日开展。
立足大局,服务医改,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中医诊疗实际情况,联合医保局共同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切实提高中医服务水平与效率,并实施有效的监控、审查和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管理和控制,为患者提供安全、合理、高效的中医诊疗服务,保障患者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质量和安全,为患者节省住院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有效优化诊疗服务流程、规范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此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姓名:张楠 联系电话:3695016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