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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0-00333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标  题:2020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
  •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

关于区十二人大次会议第31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烨徐卫、孙琴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关键,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整改落实好您的建议,必将对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上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第31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收到您提出的《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建议》之后,卫健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学习理解您的建议,结合目前的工作形势,区卫健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在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不需在院的、以康复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目前在我省的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立医院、荣成市中医院、乳山市中医院、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登区宋村中心卫生院、文登区大水泊卫生院等7家医院开展了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据了解此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省钱、省时!

市中区卫健系统直辖2所区医疗公立机构(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五所镇卫生院、三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2所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延伸举办),按照建议内容符合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条件的医疗机构有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孟庄镇卫生院、永安镇卫生院、税郭镇卫生院、齐村镇卫生院、西王庄镇卫生院、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医疗机构,针对这8家医疗机构我们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与区医保局积极协调,科学研判,确定中医诊疗项目范围,使我区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试点结算工作早日开展。

立足大局,服务医改,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中医诊疗实际情况,联合医保局共同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切实提高中医服务水平与效率,并实施有效的监控、审查和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管理和控制,为患者提供安全、合理、高效的中医诊疗服务,保障患者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质量和安全,为患者节省住院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有效优化诊疗服务流程、规范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此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0622

联系人姓名:张楠    联系电话:36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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