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19-00406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25日
- 标 题:2019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居民小区内养犬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居民小区内养犬的建议)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柴同俊、靳勇、陈广夫、陈东梅、陈在霞、杨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关键,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整改落实好您的建议,必将对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上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对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内养犬的建议》(第18号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内养犬的建议》之后,区卫健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学习理解您的建议,结合目前的工作形势,区卫健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能更好地规范居民小区内养犬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居民饲养犬的情况越来越多,给小区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你提出的饲养犬存在的问题,是小区内饲养犬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卫健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我们只对被犬、猫等咬伤的暴露人群,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对三级以上暴露的人群及时接种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目前,我区11个镇街的预防接种门诊均可接种人用狂犬疫苗,另在区妇保院和光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24小时值班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能够满足我区人民群众的需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的免疫工作,建议畜牧兽医部门强化措施,做好犬的免疫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狂犬病疫情的发生。我局将协同公安、城管和街道社区等部门做好居民小区饲养犬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小区业主对按规定饲养、文明饲养和安全饲养的意识,防止发生犬伤人事件,保障公民身体健康。
此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369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