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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0-0011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年度数据
  • 发布机构: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08日
  • 标  题: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落实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指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文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文化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和依法、守法的全面进步。现将2019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实施,在本单位人事变动较大的情况下,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律顾问,坚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了分管负责同志主要抓、业务股室具体做、专职律师为后盾的职责体系,坚持法治建设与本单位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调研、同规划、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二、内外结合实施普法宣传,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利用我局每周一次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依法治区的文件精神,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班子成员每年组织参加法治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和行政能力;全体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

(二)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对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新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明确规定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掌握有关规定,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区向纵深开展,在《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中,区文旅局在光明广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行政复议及文化旅游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彩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和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发放宣传彩页6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水平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并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示范文本等,明示了执法人员岗位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梳理并认领了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196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38项、其他权利55项,共计323项。加强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现了网上运行网上公示,近期我局办理的15件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均已录入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二)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统一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存档格式,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其中,我局2017年办理的《山东瀚林印务有限公司未经备案擅自印刷出版物案》在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全省案卷评查中被评为规范案卷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执法决定,我局建立了严格的审核制度,明确了审核主体,确定了审核范围、审核内容,细化了审核程序;对于行政执法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事先审核,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对于法定简易程序作出的执法决定,由分管副局长、法制科进行严格审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对学法用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知法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执法监督和行政指导工作还不到位,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充实、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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