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38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26日
  • 标  题: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点:市中区兴化路4号

联系电话:0632-3318100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对辖区内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辖区内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辖区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负责对辖区内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三、执法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烈士褒扬条例》《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投诉:0632-3318100

信函投诉:市中区兴化路4号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二十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