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21
- 主题分类:省政府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标 题: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枣庄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各新设综试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印发综试区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枣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省商务厅会同枣庄市起草了《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认真学习先进综试区建设经验,赴枣庄市调研了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并提交省政府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三年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枣庄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跨境电商企业突破200家,重点培育3个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公共海外仓。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从打造跨境电商发展载体、搭建两大平台、培育三大主体、构建六大体系等4个方面提出13条重点任务。一是打造“7+N”跨境电商发展载体。打造七个核心区,促进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打造N条跨境电商产业带,以“产业带+跨境电商”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三是培育三大主体。培育出口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本土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进口主体,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培育服务主体,打造一批企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引导一批本地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四是构建六大体系。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强化对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数据支撑。构建金融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构建统计监测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多方对接的集中预审核平台。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对跨境电商金融、财政、土地、人才、信息、研发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