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41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6日
- 标 题: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57号
联系方式:0632-5362806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相关商务工作进行行政管理。
三、执法依据
【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2018年1月省政府令第311号);【部委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部委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2013年2月1日起施行);【部委规章】《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5号);【部委规章】《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 18号);【部委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部委规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4月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法律】《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上报。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受理举办或日常监督检查-直接检查或常规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检查整改跟进-归档。
行政检查执法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市中区综合室办公室
电话投诉:0632-5362807
信函投诉: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57号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31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173159
电子邮箱:szfzb3083122@163.com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