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40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标 题: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商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2.《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3.《家庭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5.《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6.《直销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内贸科等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按照法定时间办理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5362806
信函投诉: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632—5362806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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