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16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标 题: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200万元
项目概要: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工业园区内,厂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西环路,北侧为枣庄市仁洲建材公司,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4.5亩),属于工业用地。新建设现代化标准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仓库700平方米及综合办公楼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5500平方米,绿化面积60平方米,道路140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系数93%,绿化率2%,主要原材料:二氧化硅晶体3万吨,全部外购;新购置激光色选机、细碎机、振动脱水筛、陶瓷高纯制粉机、烘干机等设备共计65台(套);生产工艺为:细碎→烘干一筛分→色选→粉磨→成品;实现年产3万吨高纯度二氧化硅硅晶。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生产线的上料、细碎、筛分、制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废水:厂区的抑尘洒水废水通过自然蒸发的方式处理,车辆冲洗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在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以上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激光色选机、细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房密闭性,采用隔声门窗。
4、固废: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生产;色选产生杂质外售建材公司;废机油、废油桶经厂区的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不在禁止开发区域,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内要求管制的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省、市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较小且能够有效控制,综上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9月15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征求意见稿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超 联系电话:19163217888 邮箱:19163217888@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开乾供应链管理(枣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