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81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装饰板材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装饰板材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装饰板材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装饰板材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7000万元
项目概要:企业现有项目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50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现有职工30人,生产规模为年产16万张石英石板材。改扩建项目拟投资7000万元在现有项目西侧建设新型环保装饰板材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7333m2(56亩),建筑面积为27500m2,建设高端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引进国内先进自动化布料机、压机、固化箱等设备,生产多型号、多色彩、多种类环保型石英石板材,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张石英石板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 废气
①烘干废气:烘干机上方设有集气罩,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②筛分废气:摇摆筛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旋风除尘器+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制粉废气:磨粉机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旋风除尘器+3#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预混料废气;混料机密闭,投料、出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预混料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③搅拌废气:搅拌机密闭,投料、出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搅拌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5#袋式除尘器+沸石转轮+RTO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布料废气、压制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沸石转轮+RTO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DA002排气筒: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要求。
DA003排气筒: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的要求。
DA004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的要求。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苯乙烯、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裁边、定厚、抛光湿式作业用水经沟渠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 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过程、汽车运输会产生噪声,噪声类型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 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 不合格品:色选、筛分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外售处理。
② 下脚料:裁边工序会产生下脚料,回用于制粉工序。
③ 废羊毛垫:打蜡工序会产生废羊毛垫,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 废薄膜:覆膜工序会产生废薄膜,外售处理。
⑤ 一般废包装物:原料包装物大部分返回厂家重新利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破损的一般废包装物外售处理。
⑥ 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
⑦ 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需要定期更换,更换频率为1次/年,由厂家更换回收。
⑧ 泥饼:沉淀池沉淀渣压滤后产生泥饼,泥饼主要是抛光工序进入废水的粉尘,回用于烘干工序。
(2)危险废物
沾染类废包装物、废沸石、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送至指定垃圾堆放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7月12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征求意见稿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兆良 联系电话:13563215557 邮箱:351146665@qq.com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