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1836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 标 题: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高中低压胶管、运输带生产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高中低压胶管、运输带生产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高中低压胶管、运输带生产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庆功环保建材有限高中低压胶管、运输带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中低压胶管、运输带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4000万元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148998.8平方米,该项目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购置成型机、造料机、压合辊等国产设备298台(套),技改完成后,实现运输带年产7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及新增年产700万㎡运输带产能及900万米胶管产能。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1)混炼投料环节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2)1#运输带车间硫化环节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3)2#运输带车间硫化环节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4)3#运输带车间硫化环节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8m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
(5)2#硬芯车间、1#PVC胶管车间造料、挤出废气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28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6)2#软芯胶管生产线挤出、硫化废气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8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7)3#软芯胶管生产线挤出、硫化废气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8米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压延机、塑胶挤出机、PVC搅拌缸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房密闭性,采用隔声门窗。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胶渣收集后加入混炼机中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投料工序重新利用;废过滤网作为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储存于危废库内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图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内要求管制的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综上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7月3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征求意见稿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6328710 邮箱:1094508159@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枣庄金福莱克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