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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674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方案,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据统计,2023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多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法制科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法内容,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制度保障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行政处罚联审会,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执法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经济助推力

一是审批提速。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压缩行政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已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已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二是服务提质。开展“送法入企”、“满意环保”、“包镇联企”等走访帮扶活动70余次。邀请省市专家,深入企业送服务、送技术、送法规,宣传惠企政策,提供科学治污方案,保障企业生产稳定。三是政策提效。深化“绿色金融”帮扶,助力企业环保项目发展。定期开展政银企互动交流活动,为绿色标杆企业、绿色领军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绿色金融”帮扶服务,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有2个项目入库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

(五)坚持科学精准治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帮扶指导。认真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130余次。同时针对不同行业和治理要求的企业,建立“一企一策”、“一企一专班”帮扶机制,精准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目前116余家企业建立“一企一策”。

二是用好“免罚清单”,持续释放执法温度。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更优执法环境。2023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家次,行政处罚14起,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起,从轻处罚2起,免于处罚9起。

(六)做好法治宣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进行线上普法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内容,提升政策知晓度;结合“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科普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环境宣传信息在《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14篇次,齐鲁晚报、大众网、枣庄环保等市级以上媒体报道40篇次,拍摄环保宣传片一经微信公众号、市中融媒上播出,受到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对理论知识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部分环境监察人员没有经过全面系统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掌握、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参差不齐,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二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近年来,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公职律师推进缓慢,尤其要加强新进公职人员的法治专业能力建设。

三是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环境执法队伍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垂改工作的推进,环境执法队伍人员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规范管理不强等问题。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但基层薄弱的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提高的环境保护任务不够匹配。

三、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依法治污促发展为重点,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为奋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市中贡献力量。

一是落实责任,提高站位。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把依法行政的观念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二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企业守法经营。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贯,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法治市中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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