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217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标  题: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666万元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里筲村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5666万元,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里筲村。企业租赁枣庄市盛宏水泥有限公司地块用地面积9270㎡,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及其他生产附属设施等,购置石英石板材生产线设备,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项目劳动定员90人,工作制度采取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7200小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为人造石英石板材生产及加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2019版)》,项目不属于淘汰产能,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废气: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汇同布料、定模、真空压制、固化等工序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切割及抛光工序废气(颗粒物)通过“水喷淋设施”降尘处理后与无法收集的投料、搅拌、固化废气中颗粒物、VOCs及苯乙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区绿化等来做到厂界达标。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混料机、搅拌机、切割机、定厚机、抛光机及风机等生产设备的噪声各种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固定噪声源安装减震底座,经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降噪;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和设备润滑,做到文明生产等措施,尽可能减轻人工操作产生的瞬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售处理;危险废物放置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无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也较为简单,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液体物料泄漏、火灾事故,通过加强事故防范,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且可以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31013日~1027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宗照

联系电话:18396323302

邮箱:shchl72@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枣庄融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1013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