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16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标 题: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拟于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胡庄村、206国道北,原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项目采用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生产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系统、混合系统、造球系统、焙烧系统、回热风系统(含脱硝处理系统)、成品储运系统、主引风系统、除尘灰输送系统、烟气脱硫系统,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该项目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 《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氧化球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3QD2uxWS4U9OLP0JC9ksA 提取码:zet1。
2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暂存于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公众可前往查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3QD2uxWS4U9OLP0JC9ksA 提取码:zet1),并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电话:1336111999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枣庄市团发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