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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61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方案,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据统计,2022年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多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法制科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法内容,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制度保障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成立行政处罚联审会,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执法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讨论研究、加强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指导和解释行政执法实际中的法律难点、疑点,保障行政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与公正性。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经济助推力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审批提速。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压缩行政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已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已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是服务提质。开展“送法入企”、“满意环保”、“我就是市中”等走访帮扶活动。邀请省市专家,深入企业送服务、送技术、送法规,宣传惠企政策,认真听取企业复工复产诉求,提供科学治污方案,保障企业生产稳定。

三是政策提效。深化“绿色金融”帮扶,助力企业环保项目发展。定期开展政银企互动交流活动,为绿色标杆企业、绿色领军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绿色金融”帮扶服务。加大策应扶持力度,指导企业申报各类生态环保帮扶资金,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有2个项目入库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

(五)坚持科学精准治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400人次,检查企业600家次,行政处罚6起,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起,免于处罚6起。

创新环境监管模式,推行非现场执法。认真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2022年累计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100余次。

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加强帮扶指导,针对不同行业和治理要求的企业,建立“一企一策”、“一企一专班”帮扶机制,精准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稳定达标运行,目前170余家企业建立“一企一策”。

用好“免罚清单”,持续释放执法温度。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更优执法环境。2022年,对6起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提高了执法效率,改善了政商关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做好法制宣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坚持普法宣传为先。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进行线上普法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内容,提升政策知晓度;结合“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普法宣传,针对企业园区对新颁布法律知识不熟悉、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的情况,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培训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2022年,环境宣传信息在《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14篇次,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43篇次,拍摄环保宣传片一经微信公众号、市中融媒上播出,收到一致好评。

坚持执法教育并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执法与教育并重,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讲解,告知企业违法行为、违法原因、处罚依据、整改要求,确保其清楚违法事实并能及时改正,帮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环境执法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肩负的任务和面临的压力还不相适应,执法力量仍然偏弱、偏少,执法机制、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依法治污促发展为重点,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为奋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市中贡献力量。

一是落实责任,提高站位。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企业守法经营。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贯,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法治市中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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