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008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 标 题:市中区审计局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审计局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市中区审计局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联系电话:0632-3180377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行政处罚
1.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
1.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
2.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
流程:立案申请→立案审核→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审批→作出处罚决定→缴纳罚款→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强制:
流程:申请→审核→制作现场笔录→申述申辩→作出决定→后续处理→结案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 市中区审计局
投诉电话:0632-3302638
信函投诉: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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