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055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 标 题:中共市中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市中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7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26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有26项问题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深入研究反馈意见、反思问题根源,经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并下发执行,切实统一思想行动、强化政治担当,确保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支部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并选派联络员,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担主责、股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细化整改措施78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督导,紧盯进度成效、及时纠偏,确保巡察整改高标准落实。
(三)强化调度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和队伍建设的“试金石”,建立“实务周会”“每周例会”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整改领导小组全程追踪督导各环节、各股室,严格落实“立行立改”要求,实行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留存过程记录、成果文件和活动影像,对进展缓慢的督促纠偏,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实效。为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局党组还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干部忠诚履职尽责,锤炼过硬作风,全面打造司法行政铁军队伍。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和机制上补齐短板、健全制度,以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4个,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26个,已整改完成26个。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有差距,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充分”问题
1.关于“政治引领有偏差”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市中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月度学习方案,于2025年9月、12月,集中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司法厅长会议精神,将法治理论与司法行政系统相关会议精神纳入集中学习与研讨交流;二是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党组分管同志、基层司法所、各科(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好本部门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带头用,自2025年9月开始开展“司法实务周会”制度,要求每个部门每周至少集中组织一次理论或业务学习,2025年已开展20余次周会活动;三是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将法治理论与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创新开展“新锐司想家”论坛,鼓励干部走上讲台,将法治理论、最新政策法规、工作经验等纳入交流范围,2025年已组织开展10余次活动。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区司法局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政治部主任座谈会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干部学习教育全过程,夯实司法干警理论根基。全年开展主题党日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32次、专题研讨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2次;二是各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加强作风建设 贯彻‘规定’精神”为题,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6场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0余人次;三是创新开展“新锐司想家”论坛,研究制定《“新锐司想家”论坛实施方案》,坚持以讲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以评促进,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专业化素质和水平,推动履职能力培训融入日常、训在平常,打造“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办、承压能扛”的干部队伍。每周组织开展“司法实务周会”,梳理每周工作情况,交流心得、分享经验。全年开展“新锐司想家”论坛10余次,“司法实务周会”50余次。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及时调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形成专题汇报、自查报告,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三是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
2.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4)针对“行政执法监督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创新执法“体检”+ 纪法护航模式,邀请区纪委开展联合调研,深入企业座谈7次,深入了解入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及企业对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就群众反映城管执法不规范和执法态度粗暴问题、市监领域执法问题,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项监督;二是制定《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区2025年度各镇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评查会议上通报被复议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各镇街案卷情况并进行案卷交叉互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各镇街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4份;针对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向市局汇报,并向市局书面回复投诉案件办理结果;三是以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名义下发“鲁执法”平台使用情况通报3次;8月,开展市中区未成年人重点场所第二轮联合执法检查,对接区委政法委,要求区卫健局、区市监局和区文旅局运用“鲁执法”平台发起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周反馈制度,对每周各执法单位执法工作情况和“鲁执法”平台使用情况编发工作动态进行反馈;组织区住建局学习市住建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执法”办案模块操作指南》;协助各执法单位解决“鲁执法”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0月17日,为各镇街一线执法人员开展“鲁执法”平台案件录入专题培训。
(5)针对“行政复议举证指导与示范作用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向各行政执法机关下发行政复议答复示范文本,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在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中罗列需要提交的材料;二是已向各行政执法机关推送司法部发布的10个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三是将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纳入对区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已下发2025半年行政复议工作通报。
(6)针对“合法性审查质效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对11个镇街的合法性审查情况进行调度,3月以来,全区各镇街共审查协议、重大决策及政策文件等116件,其中光明路街道审查99件,文化路街道审查14件,税郭镇审查1件,垎塔埠街道1件,其他各镇街均为0件。垎塔埠街道向区司法局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按照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法治实践实训机制。与高校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合作,有机衔接实践案例和法学理论,充实审查力量。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建立“凝智协审工作室”,为各镇街合法性审查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帮助;已组建19人的区级镇街疑难复杂涉法事项协审专家库。三是与住建局法规科对接全区物业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城乡水务局沟通规范性文件会签等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合法;做好区住建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指导,要求严格履行相关部门会签、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3.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7)针对“社区矫正工作未发挥矫治实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风险防控方案,积极开展符合矫正对象实际需求的教育学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二是将分类管理贯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之中,充分运用危险性评估、心理测评等多种手段实行精准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开展针对性教育。充分走访为有需求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三是对专职人员队伍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4.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责任缺失”问题
(8)针对“法律援助工作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区公法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管”;二是2025年8月6日,组织全区7家律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对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1日结案的法律援助案卷进行同行评估。将案件质量与补贴挂钩,实行差异化补贴发放;三是组织律师学习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对今后发生的法律援助投诉案件,推行“一案一责”制度,案件质量问题倒查责任至具体承办机构及承办律师。
(9)针对“法律专业队伍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通知全区公职律师自愿报名参加全市商事仲裁专题培训班和全省律师体育友谊赛。二是前往村(社区)进行调查沟通,通过和村(社区)、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沟通谈话的方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推进。针对基层高频法律需求,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一村(社区)一堂法治课”实施方案》,通过“精准普法基层行一村(社区)一堂法治课”活动的全面开展,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资源与村(社区)普法需求精准对接。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座谈会,会议采取集中座谈和个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三是8月28日,区司法局召开第八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述职评议会,确因开庭、出差等原因不能现场参与述职的法律顾问,已提交书面述职材料,请假材料、相关评议材料已做好存档工作,确保考核覆盖率100%;四是8月28日,区司法局召开第八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述职评议会,会上,以法律顾问自我评分、司法行政部门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日常服务质量及综合考评结果,拟决定对第八届法律顾问以续聘的方式进行留任。
(10)针对“公证工作服务效能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先后联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公证业务宣传活动3场次。利用区局枣庄法治市中公众号平台,制作有关公证普法宣传的案例5篇、信息1篇,宣传公证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行“延时”服务等措施,制作业务咨询牌公示公证员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咨询;二是积极向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汇报,探索当前体制下相关激励机制的可行性。强化人员培训学习,每周定期开展公证处司法实务周会活动,进行案例学习、研讨,指派公证员参加省公协2025年质检员培训活动,提升业务能力。保持传统业务领域业务外,参与建行赋强公证业务竞标活动,积极拓展金融等市场公证业务;三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认真梳理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向局党组建议配备更多、更优秀的专业人员。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问题
(1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日常监管+节点督查+专项核查”监督机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开展机关效能督查10余次,持续转变干部作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7份,召开专题会议4次,开展廉政谈话112人次,实现责任传递从“单向下达”到“闭环落实”的转变;二是组织党员到薄板泉红色教育基地、市中区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打造“党建、廉政文化长廊”,通过宣传展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促进廉洁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三是依托齐村、西王庄和矿区3个基层司法所警示教育展厅,精心打造“法蕴清荷”“警钟长鸣”和“廉政之家”三大主题廉政文化阵地,提升基层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治意识。
(1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按照“全员参与、重点突出”原则,谈话对象覆盖局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共划分3个谈话层级(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分管局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确保无死角、无遗漏;二是改变“单向说教”模式,谈话人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帮助谈话对象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廉政防线,实现“谈思想、找问题、促改进”的良性互动;三是为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廉政谈话档案,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关于“内部控制存在漏洞”问题
(13)针对“纪律执行松散,管理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点对局机关和11个镇街司法所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对外出报备及考勤记录,进行了检查核实,存在问题当场督促整改,下一步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自抽查工作启动以来,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开展抽查,重点聚焦工作纪律薄弱时段(如工作日上午9点前、下午4点后,临近节假日时段)与关键岗位(如窗口服务岗、案件办理岗、司法所)。累计开展抽查5次,覆盖科室11个、司法所11个、下属单位3个,抽查人员累计100余人次;三是通过严格抽查与通报处理,全局工作人员在岗自觉性显著增强,无故空岗现象从初期的 “每周1-2起” 降至 “每月1-2起”;临时公务报备率从抽查前的75%提升至98%,各科室 “人在岗、心在责” 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
(14)针对“审查违规经商办企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干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纳入日常廉政监督范围,在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廉政谈话中,同步核查干部兼职(任职)情况。每季度通过内部工作群推送违规兼职(任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杜绝违规行为;二是同步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系统内核查,同时对退休干部开展退休谈话,明确要求三年内禁止兼职(任职),拟兼职(任职)的应按照程序向组织部门备案;三是对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干部逐个开展廉政谈话,明确要求及时变更,保证不再发生同类问题。持续将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学习教育,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
(1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参照上级“三重一大”相关文件,细化司法局制度办法,明确重大决策等事项范畴,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流程,提升决策规范性;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制度规定,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送工作,全面梳理报送范围、标准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台账管理,确保应报尽报、及时报送、规范报送,相关工作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原文、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要求,重点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核心内涵、决策流程和工作规范,引导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制度要求,深刻理解集体决策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引领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7.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
(16)针对“支部党员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详细记录党员姓名、转接类型、申请时间、办理进度、转入党组织名称等信息,由机关党委专人负责每周更新维护;对超时限未完成的转接事项(如转入地党组织未及时接收),主动对接、沟通协调,确保转接工作“不积压、不拖延”。截至目前,已充分尊重退休人员本人意愿,依规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就近社区,切实保障退休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时有序完成在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其中5名工作人员转入机关党支部,3名转入街道司法所,2名转入镇司法所;二是制定《司法局党员组织关系日常排查管理办法》,明确各党支部为排查责任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组织关系排查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同步推进,打破 “一次性排查” 模式,实现排查工作常态化。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 “党员工作或生活地点变动超过6个月应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核心条件,细化排查标准,确保支部工作人员“懂标准、会排查、能处置”,筑牢排查管理基础;三是精心挑选政治素养高、党建业务熟、表达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及党务工作者,组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宣讲小队。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重点提升宣讲人员对转接政策细节的解读能力和疑难问题的处置解答能力,尤其针对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异地转接等复杂场景,开展模拟宣讲演练,确保宣讲内容准确无误、表述通俗易懂,让党员清晰掌握政策要求。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宣讲2场次,覆盖党员100人次,有效提升了党员对组织关系转接政策的知晓度和配合度。
(17)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支部均指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支委或党员担任专职记录员,负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所有组织生活的全程记录工作,支部书记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记录真实、完整、规范;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局各党支部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查阅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活动照片、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与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及党员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各支部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开展的真实情况。
8.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8)针对“人事调整流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准把控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所有党组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先研究、后决策、再行文”的程序,避免再次程序倒置;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调整的规定,全面梳理需要沟通备案的事项清单,确保每名中层干部调整工作都严格遵循规定的步骤,确保程序完备;三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区分党组成员议事决策权与非党组成员列席说明权。严禁出现职责错位、越位发言现象,完善会议记录标准,准确、完整反映议事决策过程。
(19)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化’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背景的年轻干部制定差异化培养方案,明确帮带导师,有针对性的开展培养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组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重视对年轻干部的提拔使用,畅通干部选用和交流渠道,统筹利用好编制资源,细化人员需求,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分批分类组织干部培训,结合司法行政业务特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各岗位间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开阔眼界和思路,相互学习。
(20)针对“中层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优先将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下派基层司法所锻炼,注重在实践锻炼中选任干部,积极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进步提供新平台;二是推动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双向任职交流,培养复合型干部;三是精准确定需要交流的对象和岗位,将任职年限结合干部能力特长与拟交流岗位进行匹配,力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保障工作连续性。
(21)针对“专业性人才储备短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新锐司想家”论坛等制度,加强干部专业训练和能力培养,引导全体人员加强日常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积极争取每年公开招考的年轻干部,加大后备人才库的储备;三是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梳理全局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鼓励积极备考,加快形成高素质法律人才梯队。
(四)“巡察整改有欠缺,‘后半篇文章’做得不细不实”问题
9.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2)针对“区司法局党组整改落实缺乏长效机制,常态化整改工作成效未达预期,建章立制效能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提出的凭证缺少相关资料的问题,财务人员已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完成缺失材料的补充与归档。对于部分退休干部因年高联系不便、尚未签字的情况,已安排后续在发放慰问品时统一组织补签,确保手续完备、流程规范;二是财务工作人员对报销人提供的票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已审核章。针对不规范的报销票据,告知报销人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财务人员于每月月初对上月凭证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发现有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入账;四是借助局内部工作群、政务办公系统等线上渠道,搭建 “随时学、及时问” 的学习阵地:定期推送《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视频、地方财政政策图解、财务常见问题答疑等学习资源,方便干部职工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今后整改工作打算如下,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侥幸心理和敷衍态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直接办、相关部门协同推”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脱节。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注重整改实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后的问题定期开展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标准,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为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司法行政核心职能,找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整治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单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632-8207757
电子邮箱:zzsszqsfj@163.com
中共市中区司法局党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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