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236
- 主题分类:行政复议公开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 标 题:关于向申请人丁继龙送达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向申请人丁继龙送达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向申请人丁继龙送达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的公告
丁继龙:
申请人丁继龙复议被申请人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一案,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本机关按照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地址和电话于2025年5月16日向申请人丁继龙邮寄该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因“收件人电话关机,地址不详”邮局未能妥投,将邮件退回本机关。因无其他方式向申请人丁继龙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之规定,向申请人丁继龙公告送达本案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附: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市中政复延字〔2025〕86号
丁继龙:
你对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作出的市中公(光)行罚决字〔2025〕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因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25年6月18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