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5-01125
  •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 标  题: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 为民纾困解忧
  • 效力状态:有效

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 为民纾困解忧

“真是太专业了!以前遇到问题,不知该怎么办。现在有了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很及时,服务态度也很好。”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社区居民李勇亮,为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竖起大拇指。4月23日,区司法局在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开展第一期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暨送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法治“盛宴”。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为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办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成效,充分调研收集广大群众所需所求,精心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通过“流动超市”法律服务车进社区(村)、预约入户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精准式”法律服务,回应群众法律需求

“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到各个社区调研走访,共记录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43件,并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便于为群众提供‘精准式’法律服务。”光明路司法所所长周志卿介绍。

枣庄市中区司法局致力于让公共法律服务真正惠及更多群众、更加贴合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实际,打破传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禁锢,今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推出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暨送法进社区(村)活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车“精准式”上门服务,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精准输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升级,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互动式”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区司法局结合基层群众期盼,遴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多方专业人才,组建一流法律服务团队。坚持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提供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内容,以群众“点单”、我们“接单”的“互动式”普法,为社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现场答疑解惑,用“拉家常”的方式将法言法语转化成常识常理,让社区群众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解开了心中疑惑。普法工作者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普法“大礼包”,让群众在学法的过程中还能收获法味十足的“法治大礼包”。真正让普法实现了由单向灌输向按需互动的转变,使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普法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实现“普法”“学法”双向奔赴。

“我们把法律服务车开进社区广场,就是希望用‘接地气’的方式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代忠广说道。

“订单式”上门服务,解决群众法律难题

“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政策真好,方便了像我这个年纪的老年人,让我们不用再自己奔波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年过七旬的张廷兰说道。

2025年4月21日,张廷兰在光明路司法所到东盛社区走访调研时了解到,区司法局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可以通过预约,在家中享受到法律援助律师及时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张廷兰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预约申请了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11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在寻求法律援助时能就近就便。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针对具体案情提出详尽可行的法律咨询意见,针对困难群众、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利民惠民。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70余次,累计开展上门服务15次。

“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在服务方式上,化被动为主动,打破传统窗口服务、坐堂办公的固有模式,将服务阵地从办公室搬到了社区(村)广场,变‘你进门’为‘我上门’,用我‘多跑腿’换你‘少跑路’,及时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进群众心坎里,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市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云娟介绍。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