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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46
  • 主题分类:省政府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 标  题: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作出部署安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若干措施》的起草背景?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作出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国务院出台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系列文件均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一规划两纲要”分别提出“建立健全”“全面推行”“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具体要求。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健全行政裁量基准”。202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到2023年底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

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行政执法量大面广,直接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公信力。行政裁量权虽然是法律赋予执法机关的权力,但如果规范不力、行使不当,极易产生执法不公。特别是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企业群众迫切期望构建宽严相济、公平合理的行政执法环境。通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能够将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该严则严、该宽则宽,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行政许可便捷高效、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满足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我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亟需完善。我省于2013年制定实施《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省级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公布了处罚裁量权基准,涵盖3486项行政处罚事项,占总数的92.8%。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处罚裁量权基准涵盖的裁量情形还不够全面、标准还不够具体,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还不可避免,与《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仅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对于其他行政裁量权没有涉及,在实现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再比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职责权限、基准内容等方面与新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在不同层级裁量权基准的效力、一般适用规则、调整适用情形等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文件,将《意见》中要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也解决前期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二、请简单介绍下政策文件的制定过程?

在研究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提出了相关工作措施。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搜集资料。广泛收集国务院以及外省、国家部委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有关制度文件,形成《资料汇编》,进行了全面深入学习,为文件起草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研究论证。选取部分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业务骨干参与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就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同时,在赴外省、省内各地开展调研时,将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作为调研内容,深入了解一线执法人员和部分企业的感受和想法。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文件起草完成后,向43个省级行政执法单位和16市司法局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5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分类,逐条进行集体论证研究,对合理化建议充分采纳吸收,形成《若干措施(审议稿)》。

四是提请印发。《若干措施(审议稿)》经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请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请介绍《若干措施》安排部署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若干措施》提出10条具体落实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格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定的职责权限。明确区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强调根据《意见》规定的权责和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原则上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下级行政机关直接适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补充制定,既避免裁量权基准“一刀切”、简单化,也避免重复制定、基准过多过乱。

(二)准确界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裁量权基准不明确、不具体、不全面的问题,按照《意见》规定,分别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五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权基准内容进行细化规范,明确具体要求。针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最迫切、难度最大的实际,对基准制定时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全面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围绕裁量权基准的管理,要求严格制定公布程序,强化对基准的备案审查;要求规范基准适用,将裁量权基准嵌入办案系统,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并明确了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处理方式;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四)着力强化工作保障。为确保《若干措施》真正落地见效,从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明确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的职责及相关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到2023年底前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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