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2-00084
  • 主题分类:法律咨询服务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06日
  • 标  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简介

由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统筹管理,汇聚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为城乡居民和其他社会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以及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有关法律需求与事项的咨询、指引、帮助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范围

1.法治宣传

通过实体平台工作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审查法律服务事项申请、指引通过网络渠道获取法律法规知识等形式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法律咨询

到咨询窗口当面咨询法律问题,律师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意见,或给予依法解决途径。

3.法律援助

到援助窗口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初步受理审查: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会受理并将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或者给予相应指导。

4.纠纷调解

到调解处咨询,申请人民调解服务。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引办理;如果是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会移交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帮忙移交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等。

5.公证服务

到公证窗口咨询,申请公证服务事项。初步受理审查:符合公证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的会受理并将申请转交公证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或者给予相应指导。

6.仲裁咨询

到仲裁窗口咨询,申请仲裁服务事项。初步受理审查:符合仲裁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的会受理并将申请转交仲裁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或者给予相应指导。

7.司法鉴定

到司法鉴定窗口咨询,申请司法鉴定事项。初步受理审查:符合司法鉴定事项申请条件的会受理并将申请转交司法鉴定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或者给予相应指导。

(三)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电话服务:咨询人可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各公法律服务中心固定电话咨询。

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山东法律服务网网址;网站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普法学法等板块。法律咨询板块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和司法行政业务等咨询服务,群众只需简单注册即可获得;法律服务板块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在线预申请等服务。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