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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65
  • 主题分类:行政复议公开
  • 发布机构:市中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 标  题:行政复议受理条件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复议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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