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883
- 主题分类:典型案例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4日
- 标 题: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庄市中区食乐汇食品零售店加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案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庄市中区食乐汇食品零售店加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案
2025年3月31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枣庄市中区食乐汇食品零售店加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3月4日,根据举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获得“安佳”、“妙可蓝多”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贴牌加工“安佳牌”“妙可蓝多牌”黄油及芝士碎,并在电商平台开设五家网店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上述食品,销售额达23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且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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