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574
-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 标 题:区市场监管局一案例入选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 效力状态: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一案例入选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7月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枣庄市中区魏老二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羊肉案入选。保障群众“舌尖安全”,需久久为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领域“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持续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详情:
2025年3月19日,区市场监管局对枣庄市中区魏老二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羊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2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经检验,该店采购的生羊肉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羊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游案件线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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