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448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文 号:市中市监〔2025〕23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关于印发《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中市监〔2025〕23号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治乱针对性,营造良好的药品、保健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民生消费领域,加强线索监测,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混淆等违法行为。
(二)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经营保健食品行为;
(三)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夸大虚假宣传、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四)利用会议营销、网络、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五)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六)其他涉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打着“包治百病”旗号向老年人兜售“健康管理仪”“养生饮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产品的行为。
(八)利用“神医”直播、“专家视频课件”“免费鸡蛋”等温柔刀伸向老年群体。严厉打击老年人药品虚假宣传行为,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实际,梳理研判本辖区内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店铺所占比数,建立工作台账(参考附件2、3、4),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重点关注保健品经营店铺的“会销经营模式”,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严格落实逐一检查工作制度,并形成现场检查工作材料。集中在2025年6月16日—11月16日内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完成。(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集中整治(6月16日—11月16日)
1、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由综合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室、反不正当竞争室、各市场监管所组成联合执法组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对全区各个镇街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收集和掌握违法问题线索,公正高效查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有效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室)
2、精准开展防骗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一是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创新防骗宣传活动形式。各市场监管所择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与乡镇、社区联系,开展防骗宣传进社区活动。
三是发挥家庭医生引导规劝作用。针对老年人群信赖医生的心理特点,与卫健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家庭医生的引导规功,降低老年群众受骗上当概率。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反不正当竞争室、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室)
(三)总结提升(11月17日—12月31日)
及时总结整治情况,在专项整治期间,重大信息及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局反不正当竞争室。将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药品、保健品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并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局反不正当竞争室。(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的严重性,认识到整治和打击药品、保健食品会销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宣传倡导,采取多种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打击虚假宣传、守护老年人健康安全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专班。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区市场监管局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室、反不正当竞争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反不正当竞争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