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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02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 标  题: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的公告


2024年度年报开始了!详细攻略助你“一次过关”!

@枣庄市市中区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

2024年度报告开始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枣庄市市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是否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移动端(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山东市场监管、市中市场监管年报入口),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报送方式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方式一致。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4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
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或支付宝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特别提醒: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微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若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如有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快快行动起来吧!

咨询电话: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年报咨询电话:3706156
区统计局年报咨询电话:3050126
区人社局年报咨询电话:8076892
枣庄海关年报咨询电话:8632750
齐村市场监管所:3300961
孟庄市场监管所:3666315
税郭市场监管所:3511315
西王庄市场监管所:3466315
永安市场监管所:3355315
光明路市场监管所:3332119
矿区市场监管所:3342182
龙山路市场监管所:3396315
中心街市场监管所:3390315
文化路市场监管所:3327315
垎塔埠市场监管所:3261315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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